噪声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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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1点多工地还在施工,噪声太大,吵得人睡不好觉”“旁边施工搞得灰尘很大,屋子里面整天都是灰头土脸”……相信这些抱怨的声音不光来自个别家庭,而是困扰不少昆明家庭的问题。家旁边有施工工地,噪声和灰尘在所难免,搬也搬不走,躲又躲不开,长时间被这类问题困扰,确实令人心烦。尤其是晚上施工产生噪声问题,严重影响人们必要的休息。这看起来是小事,若是具体发生在每个家庭、每个人身上,就是令人“鬼火绿”的大问题了。
昆明城市中近些年来施工的地点比较多,带来的噪声和环境问题也随之增多。查询一下去年9—10月期间市长热线12345的部分投诉处理记录,就知道工地噪声扰民的问题是有多么令人心烦:2018年10月7日,五华区2处、盘龙区2处工地被投诉;10月4日,西山区、官渡区、盘龙区各1处工地被投诉;10月3日,五华、西山、盘龙、官渡各1处工地被投诉;10月2日,五华2处、盘龙1处、呈贡1处工地被投诉;9月24日,五华1处、西山2处、官渡1处工地被投诉……这些记录在案的投诉还都是市长热线工作人员协调过相关部门处理过的。未处理的,或者是居民忍受下来没有投诉的,估计会更多。 噪声早已被认为是一种环境污染,***对此还有专门的法律约束:1997年就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对建筑施工噪声有明文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法律既有规定,为什么城市中的施工噪声仍屡禁不止?这与施工方违法成本低和相关部门管理落实不力有关。众所周知,建筑行业重视工期进度,越快完成施工越有利。对施工的各种条件约束本质上都是与“尽快完成施工”相抵触的矛盾。这对矛盾始终存在,若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稍有放松,施工方必然出现突破条件约束的行为。在赶进度、谋利益面前,约束的效力通常会被忽视,城市环境和周边居民生活因此便经常成为被牺牲的对象。在监管面前,施工方可能会遭罚,但惩罚力度远不到能让违法者喊“痛”的地步。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城市中噪声投诉屡屡出现了。 监管部门在这方面并非无所作为。相反,管理城市环境、治理施工噪声是他们的工作内容之一,相信他们已经尽了努力。只是人力毕竟有限,落实治理成果恰恰又需要人力的不断投入。加之可能在工作中对施工噪声带来的损害情况认识不足,没法亲身感受噪声带来的生活困扰,这也会导致在监管上出现懈怠和空白。 城市的和谐文明程度不能只看***光鲜亮丽的那片区域,更要看每一位市民的居住环境是否宜居,城市的“落后”区域是否在改善,城市的各种”短板”是否正在补齐。噪声污染问题未来可能还会困扰一部分居民,这需要监管部门下更大力气落实整治力度,让违法的施工方真正认识到***相关法律的严肃性。只有这样,噪声问题才会逐渐远离我们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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