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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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家住步行街路口的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在叠山路上一家做商品批发的店铺门口安置高音喇叭,噪音严重扰民。 根据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叠山路与胜利路步行街的交叉口。记者看到李先生投诉的批发店外墙上悬挂着一个高音喇叭,正在不停地播放宣传口号,借此吸引顾客。与之相邻的就是李先生居住的楼栋,喇叭距离楼栋3楼窗户不到3米,店铺的另一端出口设在叠山路上,同样有个高音喇叭在播放。 记者随即拨通了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反映了噪音扰民的问题。接听电话的话务员表示自今年11月起,就经常接到这位市民的投诉,截至目前已多次联络步行街管委会给予相关处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胜利路步行街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表示也很无奈。“商业街内商家采用广播的方式宣传自己的产品,很难界定这是违规行为,也不好因此收缴播音设备。如果确实是影响到了附近居民,我们会对店家进行劝说。虽然已经和卖家协商了多次,但是情况仍会反复出现。”他还告诉记者,与李先生同一栋的居民也曾多次反映过此问题,但街道自身并没有执法权。 “商家的商业行为是否属于噪声污染,这需要靠派出所和环保部门来界定,管委会并没有测量噪声的仪器和专业人员。”赶到现场的工作人员认为,利用相关平台宣传是商家的权利,居民受影响应该直接找环保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对方确实违反有关规定,还得多部门相互配合进行联合执法。 记者与市环保局取得联系,希望环保部门能派出工作人员对噪声分贝进行界定。可是市环保局噪声部门的专业人士表示,此事并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环保部门只负责对企业和工业的噪声污染进行监管,“按照2008年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步行街周边应该属于二类声环境功能区,二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白天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 既然环保部门表示不负责商业噪音污染的治理,记者立即联系了城市管理部门。东湖区城管执法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自从城管执法大队权力下放、工作重心下移之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商业经营活动应由街道监管,“现在的街道基本上都有城市管理协管员协助街道进行管理。” 城市管理无小事,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噪音污染问题为何解决起来就这么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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